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西部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第一包)初步设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西部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第一包)初步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
GZ2019078
3.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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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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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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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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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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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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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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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6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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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6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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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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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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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基本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信用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没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4.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4.4其他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5.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zgcxm.com/enadmin/login.aspx)上发布。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供应商请于2019年07月01日至2019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公休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6-1号)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6.2未按规定时间、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04日09时00分,地点为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6-1号)开标室。
7.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形的,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
7.2.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
8.联系方式
8.1采 购 人: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石寨山路1号
联 系 人:阎虹洲
联系电话:0532-85186089
8.2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6-1号
联 系 人:刘丽丽
联系电话:15092226959
9.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8日